近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今年“一号罚单”——2022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直指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大”)财务造假等问题。根据判罚,金正大及8名高管因财务造假累计被罚755万元,其中3名主要责任人被采取3年至10年市场禁入措施,董事长万连步、财务负责人唐勇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金正大累计虚增收入231亿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金正大(ST金正,002470)的“三宗罪”分别为:其一,虚构贸易业务,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部分子公司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亿元,虚增成本210.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亿元。
其二,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2018、2019年度,金正大通过预付账款方式,分别向未披露的关联企业、万某君(金正大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连步的妹妹)实控的诺贝丰支付非经营性资金55.5亿元、25.3亿元,且将资金往来性质披露为经营性往来。证监会调查发现,金正大设立体外资金池用于虚构贸易资金循环、偿还贷款本息、体系外资产运营等。
其三: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金正大通过4家银行,向7家参与前述虚构业务的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累计金额10.3亿元。2018年报、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9.3亿元、10.3亿元。
依据新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为金正大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处以240万元罚款。此外,对万连步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昔日“肥料大王”股民可索赔
金正大成立于1998年,于2010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爆雷之前,被视为“大白马”的金正大在复合肥行业的销量曾连续多年居首,实控人万连步一度被称作“肥料大王”。
在此之前,2020年6月29日金正大更正2019年年报,随后9月14日金正大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导致股票跌停,投资者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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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资本市场法治体系持续完善。2021年是新《证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新《证券法》设专章系统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也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罚款。新《证券法》实行以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不断提高,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恶劣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极大提高了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违法成本。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