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王珞)日前,金信诺(300252)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郑军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郑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郑军在2011年8月18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因主动减持、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等事项,所持金信诺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19%。郑军在所持金信诺股份变动比例达到5%时,未停止卖出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资料显示,郑军自2002年至今,历任金信诺副总经理、国内营销中心总监、总经理,现任金信诺董事。截至公告日,郑军持有金信诺股份3365万股,占总股本持股比例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