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涉“阜兴系”案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李卫卫,又因为五年前的案子,被判市场操纵。
证监会日前公布的一份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3月初开始的34个交易日内,李卫卫控制“朱军建”等92个证券账户交易“汇金通”股票,实际盈利约2070.28万元,其交易行为构成市场操纵。证监会决定对其“没一罚一”,合计罚没4140余万。
李卫卫及代理人在听证环节辩称,其交易行为不符合操纵市场交易模式,无证据证明主观操纵意图或动机,请求不予处罚。证监会复核认定,其行为构成市场操纵,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主观操纵意图。
根据公开资料,李卫卫早年在期货公司营业部工作,对外号称“华北第一操盘手”。2018年其卷入“阜兴系”案,因联手上海阜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阜兴集团”)操纵大连电瓷股价,被证监会处以200万罚款,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33个交易日获利逾两千万
李卫卫操纵“汇金通”股票的行为,要追溯到六年前。
据证监会披露,2017年3月6日至4月24日期间,李卫卫控制“朱军建”等92个证券账户交易汇金通。操纵期间共计34个交易日,账户组有33个交易日参与该股交易,累计买入4329余万股,买入成交金额21.34亿元,累计卖出4310.7万股,卖出成交金额21.53亿元。账户组最终实际盈利约2070.28万元。
操纵手法主要为,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李卫卫操纵期间,汇金通股价急涨急跌形态,当年3月6日至3月27日,该股涨幅高达69.12%,与同期上证综指(上涨1.51%)相比偏离67.61个百分点。此后,3月28日至4月24日,汇金通股价快速下跌,阶段跌幅超四成。
2022年8月,证监会针对该案举行听证会,李卫卫及其代理人提出五点陈述和申辩理由,包括无证据证明主观操纵意图或动机、股票价格波动并非完全因当事人的交易行为等。
李卫卫方面称,对绝大多数账户不具有决策权,主要涉及的账户包括他人出借给配资中介后,再指认出借给李卫卫的账户、他人指认李卫卫提供交易指令的账户、资管计划或信托计划等机构户。
证监会对上述申辩意见未予采纳,认定在案证据足以证明李卫卫等人存在主观操纵意图,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2070.28万元,并处以同等数额罚款。
曾涉“阜兴系”案
这并非李卫卫首次因操纵市场领罚。2018年,因与阜兴集团合谋操纵大连电瓷股票,李卫卫被证监会施以200万的罚款和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当年7月,证监会对阜兴集团、朱一栋、李卫卫等5名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彼时,朱一栋系阜兴集团董事长,李卫卫系北京宝袋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证监会查明,阜兴集团、李卫卫先后控制使用25个机构账户和436个个人账户交易大连电瓷股票,对阜兴集团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李卫卫处以200万元罚款。
同时,证监会对朱一栋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卫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后,李卫卫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提出认定申请人构成操纵市场定性错误、账户控制关系认定缺乏法律依据等。最终,证监会维持行政处罚。
“阜兴集团、李卫卫合谋操纵大连电瓷股票案”被证监会列入2018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证监会曾表示,该案系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滥用信息优势勾结市场机构合谋操纵市场案。阜兴集团在取得大连电瓷控股权后,与李卫卫合谋,通过控制公司重大信息披露的发布节奏和内容,利用资金优势操纵“大连电瓷”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