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是你的贷款下不来的话,购房合同算是你违约,扣除违约金,应该是退你剩余的购房款。
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购买房子的开发商怎么样,有些可以考虑让您撤销合同更名。
签了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一般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
1、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房款。
2、换名字和贷款资料,重签购房合同。
如果以上两种都不能解决就只能选择退房了。
1、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和约相关内容的,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无详细约定比例,是可以参考我国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
2、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3、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做备案了,需要开发商跟购房者去房管局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在未能办理按揭时,应分清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原因,如因购房者的原因而导致不能买房应由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卖房应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均无过错的,因不可归责的事由而导致的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此时,买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购房合同。
比如说,买卖合同签订了以后,由于开发商的资信不够,所以银行不愿意贷款,这种情况是有的,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商的责任。还有是因为买房人资信不够,比如记录不好,以前拖欠过银行的贷款,银行不愿意贷款给买房人,这个就叫做可归责于一方。因为这个原因银行不肯贷款,这一方肯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一种情况,并不是说双方都有责任,而是由于新政出来之后,或者国家的银根缩紧,这个时候银行不肯贷了,如果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是一个政策的问题,这个时候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双方协议把购房合同解除掉。
但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情况,一种情况是不能批,想贷八成可能八成都不批,还有一种可能批个七成,少批一成对合同履行不构成一个重大的影响,还得履行这个合同。不能说申请八成银行只批七成,就不买房子了,这个时候就可能承担这个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