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买房之后,就需要缴纳物业费,而在物业费当中,有以下收费是电梯费用,但是对于住在一楼的朋友,平时一般并不使用电梯,那么可以就不交电梯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效劳纠葛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则:物业效劳企业曾经依照合同商定以及相关规则提供效劳,业主仅未享用或者无需承受相关物业效劳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
所以,虽然住一楼的业主日常生活中使用电梯的机会非常少,但是电梯是该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共有部分,只要业主所购买的住宅附带有电梯这一公共设施,就应该交纳电梯费。
电梯和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一样,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
日常生活中我们俗称的电梯费,其准确的名称应该是电梯运行维护费,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运行电费、年检费、保险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不包括电梯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每个业主对其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一楼的业主不能因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电梯,而不交纳电梯费用。
不过,也有部分地区对于电梯管理会有一定的细则,比如《哈尔滨普通住宅电梯收费知道价格》规定:电梯起始楼层为地面一层的住户,原则上不收电梯费。
这也就表明着,对于出行没有必要使用的电梯的一楼住户而言,原则上是不用交电梯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