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和电子发票,这两个名字听起来似乎很像,但这二者却是完全不同的,从2012年电子发票试点开始,到2021年12月全电发票在广东、内蒙古和上海三地的全面试点,再到2022年6月全电发票试点力度再次升级,不少人还很容易将二者之间的界线搞混。
全电发票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简称,也就是实现了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电子发票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务局的签名机制。
二者在以下几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1】管理方式不同:
全电发票,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电子发票,纳税人开业后,需先申领税控专用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纳税人需要依申请才能对发票增版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
【2】发票交付手段不同:
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各类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
全电发票还实现发票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电子发票开具后,需要通过发票版式文件进行交付 。即开票方将发票版式文件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载后,仍需对发票的版式文件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3】发票样式不同:
一是全电发票票样将原有发票的代码+发票号码变为20位发票号码;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取消了发票密码区。
二是全电发票特定业务会影响发票展示内容,不同的特定业务展示的发票票面内容不同。
三是全电发票将原备注栏中手工填列、无法采集的内容,设置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数据项,并展示于票面上。
此外,全电发票和电子发票相比,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