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员欲扬名,公司想涨股价。
这是2015年1月1日至5月13日,安硕信息股价大涨7倍,触及历史最高473元/股,成为与全通教育并称的两大妖股的主要原因。
这家原本仅以金融IT软件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在不到一年时间,主业没有根本转变的情况下,摇身一变,华丽转身为互联网金融业务公司。这种外部形式上的重大变化,原因是公司编制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这一具有诱导性的故事。
在研究咨询等人员的配合下,安硕信息从编故事,到讲故事,再到信故事和炒故事,属于这家上市公司的“故事会”,不仅短期内吸引了大量基金及个人投资者扎堆买入公司股票,导致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更严重偏离市场指数,扰乱了市场秩序。
然后,安硕信息的“故事会”尽管逻辑缜密,终究还是被监管层拆穿,公司及高管遭到行政处罚,涉及配合公司炒作概念的券商研究人员亦受到相应的惩罚。
一则资本故事的诞生
如果不是上市公司高管与券商研究机构人员的合力出谋划策,安硕信息也难以成为2015年市场最受瞩目的妖股。
2014年4月,东方证券研究所计算机行业研究员郑奇威发邮件给安硕信息董事长高鸣和总经理高勇,称公司股价已跌至发行价附近,绝对是低估的,在当前时点把业务做好固然是头等大事,但加强与市场的沟通,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同度,做好市值管理,这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也是大有帮助的。希望近期拜访公司及与两位高总进行交流。如果沟通顺畅,后续经过他们向机构推介,会让公司股价有一定的价值回归。
高鸣回邮件让郑奇威与董事会秘书曹丰联系。2014年5月6日,曹丰联系郑奇威到公司交流。
自此之后,郑奇威及同事浦俊懿多次邀请机构投资者到安硕信息调研,撰写安硕信息调研报告,推广、宣传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
而其中,首先便涉及到如何“编纂”安硕信息的互联网金融业务。
根据监管层的解释,所谓“编故事”,即编制亦真亦假的信息,找热点题材,编制公司发展设想和计划,再夸张渲染。
据悉,安硕信息宣传披露涉案信息分两个阶段:一是2014年5月至2014年11月,主要以“征信、数据、小贷云”为主要披露和宣传内容,二是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安硕信息开始披露并宣传布局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特别是以2015年2月公司入股凉山州商业银行并成立西昌安硕易民互联网金融公司为标志,安硕信息宣传并披露其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
2014年5月,上市公司向东方证券两名研究员浦俊懿及郑奇威提供了其向互联网转型的各种设想和计划,研究员据此编制了一份调研报告,称安硕信息是向互联网金融转型的首选企业,大量基金经理认可安硕信息,股价能上涨到470多元的核心因素就是该公司具有向互联网企业转型的预期。
其后,上市公司、研究机构以及后来加入的基金研究员以此报告为基础,用不同的方式和载体不断强化安硕信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形象,最终让基金经理和投资者认为安硕信息或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
在“编故事”后,便是“传故事”,东方证券研究团队成为这一阶段的主要力量。据悉,郑奇威二人不仅以邮件进行传播,累计向128家基金、券商、私募等机构的相关人员,共计发送包含安硕信息的邮件1279封,更召开现场会传播,前后累计召开4次大型现场策略会和报告会中,均出现安硕信息。此外,郑奇威亦以登门路演和组织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到上市公司调研的方式,来对“故事”进行传播。
“故事”的拆穿
实际上,安硕信息即使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公司依然辩称未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而是从事了互联网金融服务相关业务。
然而,无论是安硕信息亦或作为券商研究人员的郑奇威二人,均在公司的信披中出现了违规。
2015年4月7日,浦俊懿通过邮件向市场发送了题为《公司“信贷资产服务”平台未来的市值空间有望超过200亿》的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积累了诸多银行、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优质客户,在P2P平台、小贷平台等新兴小微金融实体中也有诸多标杆案例,构筑起显著的卡位优势。打造信贷资产服务平台,市值超千亿,……”
浦俊懿、郑奇威在报告中,还使用类似“极具业务延展性…、强烈看好…、最优质的银行IT标的…、无与伦比…、绝对领先”等词语,严重违反了投资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客观原则,极具蛊惑和诱导性。
而在最终的调查中,自然发现上述信息的虚构和夸大。监管层透露,安硕信息的真实情况如下:从公司自我认知角度而言,2014年3月和5月安硕信息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明确表示公司没有互联网方面的计划、互联网业务对公司无重大影响。这表明公司不可能在短期内在互联网业务上有实质性进展;从另一财务事实角度,则从2014年5月起至今,安硕信息在互联网业务上没有形成任何现实的收入和利润;更何论公司在互联网业务方面几乎没有投入。
由此,断定安硕信息声称的互联网领域缺乏资金投入、缺乏专门的技术和人员储备,在可预见的未来时间内,也不具备转型成为所谓互联网金融标杆企业的可能性。
也正是如此,安硕信息犯下了信披违法的行为:即向特定机构发布其向互联网金融转型的规划和部分具体措施,但未说明其在互联网业务上的真实投入和项目的实际进展,前者属不适当披露,后者属误导性陈述;并在2015年2月披露成立的西昌互联网信息公司,让投资者误以为公司在互联网业务上取得的实质性进展,但最终坐实实际上为“七无公司”。
此外,郑奇威二人在未经公司内控部门审批、复核的情况下,私下将对公司调研分析情况,使用极具诱导性语言文字,通过邮件发送上万封邮件给市场投资者,导致安硕信息涉案信息大量传播,严重误导了投资者。53家基金公司的220余支基金先后参与安硕信息交易,最高持有可流通股份的85%。在基金买入过程中,上市公司先后推出多项与“故事”配套的利好信息,客观上起到对股价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这些信息均不同程度存在误导性和不适当性。
最终,安硕信息的“故事会”被拆穿,主角亦各自褪去“光环”,并遭到法律的制裁。其中,对安硕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其他人员曹丰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郑奇威二人则分别被责令改正,并分别处罚15万元和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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