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交易规则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的交易规则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交易规则》。
涨跌幅比例:20%(自2020年8月24日开始,涨跌幅从10%调整为20%)
交割制度:T+1连续竞价时间:
9:30—-11:30
13:00—-14:57
创业板“炒新”三防线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20%时,可临时停牌30分钟。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50%时,可临时停牌30分钟。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80%时,可临时停牌至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