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太阳从上市到破产重整有几项资本市场的记录,第一个是超日太阳发行的超日债券是我国首个违约的公募债券。第二个是超日太阳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的财务年度发生重大亏损并在之后的三年内发生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和财务造假行为,并因破产重整更换了实际控制人。
超日太阳原创始人倪开禄被法院限制出境,以及其持有的5470.4万股股票被强制拍卖,第一次流拍,第二次股权拍卖会被暂停等情况,都说明这位创始人已经在为其以前的违规违约付出代价,其女儿倪娜作为超日太阳以前主要股东之一同样遭遇限制出境的窘境。吴立骏律师认为,虽然超日太阳的实际控制人已经更换,但超日太阳的前高管并不会因为辞职而能够规避股民的追偿索赔,我们将会追加前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前高管作为连带赔偿责任人,以为共同追索。由于超日太阳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经给2011年和2012年度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所以我方要求超日太阳及其负有责任的高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符合参加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1年9月1日之后买入超日太阳股票并至2012年10月16日或者在2012年12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前述期间至少持有一股,即可参加索赔并对前述期间的全部损失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