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定地价是在市、县政府根据需要评估的正常土地市场中,在正常经营管理条件和政策作用下,具体宗地在一定使用年限内的价格。标定地价可以以基准地价为依据,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微观区位等条件通过系数修正进行评估,也可以按市场交易资料采用一定方法评估。
基本简介
确定
标定地价是指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确定的标准地块的一定使用年限的价格。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
标定地价是指在城镇不同土地级别或区段内,按照土地的条件、用途等选定的宗地所评估的单位面积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出让金额的依据,是清产核资中核定单位所占用地土地资产和股份制企业土地作价入股的标准;是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管理地产市场的具体标准;是划拔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确定补交出让金的标准。
标定地价的确定同一般宗地地价的确定基本方法相同,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订法等。
特点
①标定地价是政府评估的具体地块的地价,即宗地地价;
②在一般情况下,标定地价不进行大面积的评估,只是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出租等市场交易活动或进行股份制企业改制时才进行评估;
③标定地价也是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参考和依据。
作用
(1)标定地价为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土地出让金提供依据;
(2)标定地价为企业清产核资和股份制改造中确定土地资产量提供依据;
(3)标定地价为国家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税制改革提供依据;
(4)标定地价为政府制定土地市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