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因巴西大豆装载事故,东凌国际(000893,SZ)与境外公司Mitsui&Co.(USA),INC.(以下简称美国三井)之间开始了漫长的合同仲裁纠纷。5日晚间,东凌国际公告称收到案件的初步仲裁结果,海外仲裁机构认为美国三井的索赔要求成立,金额为美国三井上游供应商应向终端供应商支付的金额,及美国三井应对上游供应商承担的相应责任。
东凌国际在公告中表示,上市公司聘请的境外律师及法律顾问认为上述裁决极度有失公允,决定向作出该仲裁决定的仲裁机构上诉庭委员会提起上诉。若进一步裁决结果仍有失公平公正,东凌国际将向当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
2012年,时名“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的东凌国际与美国三井签订了关于巴西大豆的合同,从美国三井处购买6万吨巴西大豆。但在载有巴西大豆的货轮停靠巴西码头装载大豆的过程中,由于货轮与码头装运设施发生碰撞,导致巴西大豆未能全部及时装船并造成损毁,引发大豆货物损失纠纷。
据5日晚间公告内容,美国三井于2012年9月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引用买卖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按规定装货期可延续60天。但在美国三井宣布不可抗力60天期满后,并未通知东凌国际事情是否解决,东凌国际按合同约定书面向美国三井宣布合同失效。2012年11月,美国三井表示不同意东凌国际单方面宣布合同失效,向仲裁机构The Federation of Oils,Seeds and Fats Associations(以下简称FOSFA)委员会提起仲裁。
近日,东凌国际收到了FOSFA对于上述案件的初步仲裁结果。仲裁员认为,美国三井索赔要求成立,金额主要包括:“净索赔额1514.65万美元,外加该金额从最早2013年1月8日起至2019年8月5日止产生的利息”,同时“美国三井必须从这笔款项中扣除2019年8月6日从日本船东处获得的1600万美元”。
此外,仲裁员裁定美国三井关于利润损失的索赔不成立,有关441手期货损失的索赔成立;此外仲裁员还裁定美国三井应就最多不超过83.4万美元的本金及应当由东凌国际合理承担的相关利息,对东凌国际进行赔偿。
8月3日、4日、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东凌国际股价涨幅明显,分别涨7.34%、10.03%、10.02%,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异常交易波动。
5日晚间东凌国际同时披露股票异常交易公告,称经向公司管理层问询后得知,除收到巴西大豆采购合同纠纷初步裁定结果、中信银行同意向公司提供1800万元美元授信额度、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月4日将所持有的共2.64%公司股本办理解除质押外,未有其余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而8月6日,东凌国际股价在连续上涨三天后微跌,收报10.95元每股,跌幅为0.27%。
据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目前东凌国际主营业务为钾矿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谷物贸易。而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未来谷物贸易将退出公司经营业务。
2019年,东凌国际营业收入6.05亿元,同比增43.8%;净利润4143.56万元,同比增935.13%。分产品数据显示,全年72.19%营收来自于“钾肥-氯化氢”、26.68%营收来自于“谷物”。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