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制度安排具有典型的国家负责、单位(集体)包办、板块结构、全面保障、封闭运行等特征。这种传统的社会保障体制不仅与自由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体制严重不相适应,而且因为丧失了“长生不死”的组织依托和终身制“铁饭碗”而无以为继,导致劳动者(并波及家属)的福利权益难以实现,因而必须改革。
从总体上看,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变迁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1978~1985年是改革准备阶段;
1986~1992年是强调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的阶段;
1993~1997年是作为市场经济体系支柱之一的阶段;
1998~2008年是作为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一项基本社会制度加以建设的阶段;
2009年以来则是从长期试验性改革走向成熟、定型的制度安排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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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前的准备(1978~1985年)
在这一阶段,社会保障领域发生了多起重要事件,它虽然不能与后来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提并论,但确实为此后的社会保障改革做了相应的准备。
1978年国家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此前,1969~1977年是国家—单位保障制重心向单位转移并持续扩张的时期。在1978~1985年,仍然维持并巩固着这种单位包办的制度模式,这一时期所做的工作虽然有所改进,但主要还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恢复被“文化大革命”破坏了的退休制度等,尽管个别地区在劳保医疗中让职工自负部分费用、个别地区尝试退休费用行业统筹,但这些试验并未触动国家—单位保障制的根本,
美国人拍摄的1978年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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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慢生长阶段(1986~1992年)
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城镇经济改革步伐的加快,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也发生了越来越大的变化,包括国家—单位保障制在内的各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均面临着改革的要求与任务。
1986年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真正进入转型时期即由国家—单位保障制迈向国家—社会保障制的标志性年份。国家在这一阶段提出了社会保障社会化原则,并通过中央政府的推动不断取得进展,国家责任得到了适度的控制和调整,改变单位包办社会保障事务的做法成了这一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个人亦开始承担有象征意义的缴费责任等,这些变化预示着国家—单位保障制走到了尽头,社会保障社会化开始替代社会保障单位化,从而可以理解为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开始生长。
这一阶段的重大事件均与国有企业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劳动体制改革密切相关,它一方面标志着原有的国家—单位保障制开始被摒弃,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使社会保障改革打上深厚的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的烙印。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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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剧变革阶段(1993~1997年)
这一阶段以1993年11月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主要标志,它确立了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保障制度被确定为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维系机制,社会保障被界定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五大支柱之一。
中国社会保障社会化以及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代表的个人责任回归,自此成为改革中追求的主要目标,并越来越多地体现在这一阶段的社会保障政策实践中。不过,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亦未明确宣布废除,因此,这一阶段是国家—单位保障制和国家—社会保障制双轨并存、此消彼长的时期。
1994年,国家选择江西九江市、江苏镇江市开展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在城市开始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医疗社会保险开始取代国家—单位保障制下的公费医疗与劳保医疗。这一年不仅完善了农村五保制度,全面推进了农村扶贫工作,更重要的是中央政府直接推进职工医疗保险改革试点,住房体制改革亦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公积金制度开始建立。
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账结合模式。
1994年电视剧收视率冠军《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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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进展阶段(1998~2008年)
1998~2008年是各项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时期,它不仅确立了这一制度的公平价值取向与全面协调发展的建制理念,而且国家财政投入逐年加大,中央政府开始主导全国的社会保障改革,从而实现了从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从自发变革到自觉变革、从被动配套到主动建设、从单项推进到综合推进、从双轨并存到全面建设新制度的转变。
国家—社会保障制的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它替代国家—单位保障制已经成为显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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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成熟、定型发展阶段(2009年以来)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给中国出口导向型经济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但也促使中国加快了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步伐,同时,很快在各方面达成了必须加快发展社会保障步伐并借此提振居民消费,进而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共识。在这一背景下,一系列重大的社会保障政策出台并得到贯彻。
2009年以来,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公共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社会保障惠及全民的广度显著扩张,而《社会保险法》《军人保险法》及一系列社会保障领域法规的制定,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社会救助制度等的整合,客观上表明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在从长期试验性改革状态走向成熟、定型发展的新阶段,一个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快速形成,这应当是近几年国家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