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诉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退市金钰,600086)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传来新进展,部分投资者提交材料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依据“三年诉讼时效”原则,该案件的索赔时效将于2023年9月14日届满。截止时间越来越近,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尽快报名参与诉讼,为自己挽回损失。
投资者之所以对东方金钰(退市金钰,600086)发起索赔,起源于中国证监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法立案调查。经查明,东方金钰(退市金钰,600086)通过其控制的姐告宏宁虚构销售和采购交易以及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其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随后投资者以东方金钰(退市金钰,600086)证券虚假陈述为由提起索赔,该索赔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
依据法院判决结果,东方金钰(退市金钰,600086)的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4月18日到2019年1月18日之间买入东方金钰(退市金钰,600086)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东方金钰(退市金钰,600086)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