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无住房、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2.如果天津户籍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首付比例将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款的20%。此外,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天津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商业贷款已结清,然后贷款买房,是天津的第一套房。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卖掉了,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找不到财产,但贷款记录可以在银行信用调查系统中找到,然后贷款买房子,是天津的第一套房。
2.贷款买房是天津的第一套房。全款买了一套房,后来卖了。房屋登记系统找不到房产,然后贷款买房,算天津第一套房。
3.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部还清出售。同时,他们可以提供两套房屋出售的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当他们再次贷款时,他们被认为是天津的第一套房。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售出。同时,他们可以提供房屋销售证明。申请商业贷款买房是天津的第一套房。
4.夫妻一方婚前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他们想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如果贷款已还清,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的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掌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计算天津第一套房。
5.夫妻俩,一方婚前有房,但没有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没有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是天津第一套房。
6、以个人名义偿还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出售,可提供住房销售证明,申请商业贷款买房,也是第一套房。
1.在天津购买的房产属于首套房的,其首付比例在20-30%;使用商业贷款,购买家庭首次购房可支持30%的首付比例;购买第二套房产的其首付款比例为60%,且贷款期限最高为25年。
2.如首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所购买的房产在90平米以内的可支持20%首付款,如果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可支持25%的首付;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没有评级,按公积金存缴比例计算,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