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预告抵押登记有没有坏处
但是抵押权预告登记制度有导致的问题:
第一、商品房贷款以后办理的抵押权预告登记,在购房人办理房产证以后应当办理抵押手续,但是如果房开商在办理房产证以后没有通知银行,就直接将房产证给了购房人,购房人得到房产证以后也不告诉银行,银行很难第一时间知道,那么银行就会陷入贷款放出去了但是却没办法办理抵押登记,其资金安全就受到很大的影响。
第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商品房办理了抵押权预告登记,购房人拿到房产证以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又去其他地方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银行起诉以后没有优先受偿权。作为做房贷的银行,资金安全不能得到优先保障,那么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有何意义呢?
第三、就算购房人不拿房产证去其他银行贷款,也不为其他债务办理抵押登记,但是如果购房人涉及很多诉讼,有很多债务,银行同样也会陷入被动,起诉以后没办法得到优先受偿,与购房人的其他债务平等,银行的债权同样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