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挺麻烦的。
1、信用社贷款需要本人提供合同副本,签字,盖章,按手印,首先你要确定这些资料上的所有个人证明都不是你本人的,贷款也是在你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贷出的。如果你确认,这就是冒名顶贷了。
2、你家的信用社是什么级别的?如果是信用社的分,县级联社,信用社,分社。如果是合作银行或者是农商行的话分中心支行,支行,分理处。你可以直接向省联社或者市联社、办事处反映这些问题,不要相信客服,客服会把你拖死的。
3、向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举报你们信用社的违规行为。如果你真的不知情的话,你的同事是犯罪,信用社是违规,当然信用社可以随便以一个工作疏忽的借口就搪塞过去,所以你要明白,你的目的是把钱还上,把你的信用记录中的不良清除掉。
5、记住!信用社是个企业,不是什么暴力机关,金融单位的声誉是最重要的,是在不行,你就只能到上级,记住,是到上级信用社耍无赖了。。。。
6、要还不行,只能法院见了,不过那将是一个漫长,麻烦,费钱,劳神的事,不到万不得已尽量别走这一步。
7、最后,一旦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成了,记住关键的一点,要求信用社在个人征信系统,将你的不良记录向人民银行申请抹掉。根据央行规定,央行不会改你的信用记录,你只能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由商业银行申请更改你的信用记录。PS:保管好你的个人身份证明吧,这件事信用社顶多算是贷前审查不严,主要是那个万恶的同事,其次在你自己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明,不要把问题都推到信用社,你们都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