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申请创业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程序如下:
毕业两年之内的未就业毕业生,可拿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到市人事局毕业办申办《自主创业证》,然后,持《自主创业证》可到市人事局毕业生服务大厅直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家庭手工业等25个财政贴息的微利项目。
具体程序:
第一步: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第五步:审批。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