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三月份开始,大家都满足申请个人年度汇算,汇算结束若是显示可以退税,对于当事人来说何尝不是一笔额外的财富呢,是一种失而复得的心情,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退税的,必须满足退税的条件才行。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年过半旬才上班,退休或者有一些月份没有工资的,税收的政策优惠不相同的。
【4】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不足额享受税收优惠。
【5】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收入的税率。
【6】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
【7】无用人单位,只取得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最终结算办理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