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本付息指的就是借款人在向别人借钱后,还钱的时候除了借出的本金,还要连带一些由本金所产出的利息一起都还给出借人,这样就叫做还本付息。“本”就是指“本金”,而“息”也就是指的“利息”,通常也被称为连本带利。
一种是将建设期的利息加入本金,然后将本金分期等额或不等额偿还,同时逐年偿还递减的利息;
一种是将加入了建设期利息的本金总量再用复利率计算,分年等额偿还本息。第一种方法还本付息总量较少,但初期偿还额大,然后才逐年递减,与投产初期的资金收入趋势正好相反。
第二种办法偿还本息总量较多,但因系等额偿还,项目所在单位较能适应。
我国近年搞补偿贸易,对国外借款的还本付息又出现了第三种办法,即用投产后的产品分年按议定的定量或不定量的偿还,以议定的或当年的市场价格折算还本付息,借款与偿还均以外汇结算。
计算还本付息应站在国家立场上,同时不能简单地利用文件规定的利率,而应结合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推算附加量,然后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