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1月6日起,夫妻离异不满2年的,仍按原家庭房查。
2、2020年12月24日起,对非本市户籍追溯补缴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不予认可,仍需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
3、有房情况指以家庭为单位含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
4、以家庭为单位的名下房产包含已下发房产证的回迁房和已备案并未下发产证的新房。
5、房查仅查合肥市区范围内房产,不包含四县一市。
6、贷款记录包含全国贷款记录。
7、购买法拍房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8、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新房和二手房。
9、购售比大于等于1.5的热点楼盘需公证摇号,不低于30%的房源用于刚需购买,摇号房源拿产证后限售3年。
目前,合肥全市范围内实行限购政策,其中,新房限购区域包括政务区、滨湖区、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高新区、经开区(空港新城)、新站区和瑶海区。不限购的区域为肥西县、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和庐江县。
此外,进一步收紧部分区域二手住房限购政策,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