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退税的条件: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方可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提醒: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注意: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举例说明:
某职工和其配偶在婚前分别办理了个人名下首套房贷款,双方月工资收入均为7000元(5000元为月免征额)。
经过夫妻二人的商议,若决定由职工一方扣除,则职工本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减税福利,每月需纳税部分是1000元(5000+1000=6000,7000-6000=1000)。
而若决定职工和配偶双方分别扣除的话,则职工和配偶两人每月均可享受500元的减税福利,每月各自需纳税部分是1500元(5000+500=5500,7000-5500=1500)。
扣除要点:
一、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二、扣除期限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
假设:
若纳税人名下的首套住房贷款期限为30年,那估计只有前20年能申请住房贷款利息抵扣个税,后10年无法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三、扣除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提示: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以上就是“房贷退税的条件”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