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保障能力逐步恢复,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为2000亿元、4072亿元,分别为年初预算的65.6%、50.9%,财政收支顺利实现“双过半”。
收入质效超过2019年同期水平。在经济持续恢复带动下,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5.4%,比2019年同期增长1.8%,超序时进度15.6个百分点,大部分项目和地区收入超2019年同期水平。其中,地方税收比2019年同期增长6.7%。9个市州、54个县市区财政收入超2019年同期水平。收入质量持续提升,全省地方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80.1%,比2020年全年提高3.5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提升3.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收贡献较大。在实体经济加快恢复、企业利润较快增长、市场活力增强等因素拉动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别比2019年同期增长1.9%、12.6%,分别贡献地方税收增量的11%和34%。如果考虑增值税降率和留抵退税等不可比因素,增值税实际增幅更高。
重点税源行业支撑明显。全省二三产税收分别比2019年同期增长7.9%、3.7%,工业、商业、金融、建筑等重点行业均保持5%以上的增速,全省产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其中:工业税收比2019年同期增长8%,占税收的比重达40%,比2019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商业税收比2019年同期增长5%。
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4.9%,比2019年同期增长0.5%。其中,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继续保持在75%以上,充分保障了养老、就业、教育、医疗等基本民生支出需求。加强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全省累计发行新增债券56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69.3亿元,专项债券295.7亿元,有力支持了“十大工程”“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