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讨论国有资本的投资以及运营,更多的是从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及完善管理体制的方面展开,国有资本投资以及运营公司更突出的定位是市场化以及公司制的出资人代表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它的存在的必要性根本上取决于创造的价值,那么国有资本的投资以及运营公司在实现政府与市场的隔离,还有转换等体制功能的同时,如何创造价值呢?现在我就跟大家简单的讲一讲。
国有的资本投资以及运营公司实际上指的是作为独立法律实体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并非以股权为纽带而形成的企业集团,不论是从概念上还是实践当中,都应该从单一的法人实体的角度去看待,从整个企业集团的整体角度来看,看到的依然是穿透到底层的实物形态的国有企业,只有从单一法人的主体角度才能够看到价值形态的国有资本,才能够客观真实地评估它的价值,要求从业务体系思维转向整个投资组合的观念。
业务体系观念源自于集团的整体视角,这种观念容易将母公司的战略等同于各个业务单位战略的汇总,将企业集团整体所处的业务领域称为母公司的业务范围,让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表现,作为评价整个企业集团业绩的基础。投资组合观念来源于单一法人主体视角,在这种观念之下,国有的资本投资以及运营公司,他们的主营业务是投资管理,并且我们可以根据整个市场情况随时的调整投资的组合,它的长期价值变动可以作为整体业绩评价的基础,同时他们与出资企业之间也是一种以股权为纽带的连接关系,总体战略也并不等同于各出资企业战略的汇总。
国有资本投资以及运营公司,他们从业务体系思维转向投资组合观念,非常有利于明晰国有资本投资与其出资企业之间的权责定位,并且非常准确的反映出他们的价值创造能力,他们经营的是股权,而其出资企业经营的则是具体的企业,他们对于所经营的股权价值负责,实体企业对其经营的业务进行负责,出资企业股权的账面价值变动,不影响它的市场价值,也有助于将国有经济的布局更加优化以及结构调整,同时更多的改由资本在企业之间的进退来进行实现,从而提升国有资本的流动性以及效率。
其实还应该发挥更好的组合优势,调整整个优化投资的组合,由于整个国有的资本投资还有运营公司,他们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难以通过直接接触到客户而创造价值,它的价值创造必然通过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出资企业来进行实现,那他们就必须基于国家战略培育明确独特的价值,创造洞察力,识别改善业务单位的独特机会,并且使得这些投资组合能够创造价值不同的情况之下,应该根据自身的状况,在不同的价值创造基础之上,建立更好的优势,避免资源或者是技能以及管理特征一样,同时还应该以核心区的业务为标准构建更好的投资组合,明确自身的标准,这些标准用于明确适合各公司战略的业务类型,需要明确的是,这种业务它往往并不等同于现有投资组合当中投资规模较大以及当前利润水平比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