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贷款情况说明书
要求填写两份,加盖公司公章,提供法人的人名章以及法人委托他全权办理贷款手续的委托书,企业法人的概况。
>借款申请表
填写并按照所需提交书面文件的细目准备材料:
1、 法定发证机关办理的年审合格的本企业贷款证;
2、 贷款申请报告。报告载明了下列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企业性质、隶属关系、办公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主营业务及企业介绍;企业法人概况,包括姓名、性别、文化程度、专业职称、曾经从事的职业及职务、有何业绩等;详细写清借款金额、用途、期限、还款途径及担保形式,以及附上项目可行性报告、购销合同等;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货币资金、存货量、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总资产、本期净利润以及最近一年累计利润总额;
3、 财务报表。包括两方面内容: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 有关证件、证明(借款人、担保人均须提交)。这些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其复印件;法人身分证及其复印件;如有其他人代替法人签字,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有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5、 保证贷款需提交的资料。即保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保证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保证单位同意保证的证明书,需加盖公章;
6、 抵、质押担保贷款需提交的资料。如:抵押、质押物的详细目录和产权或所有权证明;抵押物和动产质押物价值证明;抵押物和动产质押物经银行指定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权利质押物鉴定书;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证明文件和证书。
>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1)建立信贷关系 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时企业须提交《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一式两份。银行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后,要指派信贷员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必需的有关条件。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检查营业执照批准的营业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②企业经营的独立性。企业是否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计算盈亏,有独立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
③企业及其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序列。
④企业经营的效益性。企业会计决算是否准确,符合有关规定;财务成果的现状及趋势。
⑤企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被挤占、挪用。
⑥新建扩建企业。扩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动资金30%是否已筹足。如暂时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内补足的计划。 信贷员对上述情况调查了解后,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署是否建立信贷关系的意见,提交科(股)长、行长(主任)逐级审查批准。经行长(主任)同意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后,银企双方应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契约》
(2)提出贷款申请
(3)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贷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范围的直接用途有:
合理进货支付货款;
承付应付票据;
经银行批准的预付货款;
各专项贷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②企业近期经营状况。主要包括物资购、耗、存及产品供、产、销状况,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状况;信誉状况;经济效益状况等。
③企业挖潜计划、流动资金周转加速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的执行情况。
④企业发展前景。主要指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企业发展方向,上要产品结构、寿命周期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实际工作能力,经营决策水平及开拓、创新能力。
⑤企业负债能力。主要指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实有额及流动资产负债状况,一般可用自有流动资金占全部流动资金比例和企业流动资产负债率两项指标分析。
(4)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 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征,合同标的是货币,贷款方一般是国家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贷款利息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商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由借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即可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①借款种类;
②借款用途;
③借款金额;
④借款利率;
⑤借款期限;
⑦保证条款;
⑧违约责任;
⑨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代表或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5)发放贷款
企业申请贷款经审查批准后,应由银企双方根据贷款种类签定相关种类的借款合同。签定合同时应注意项目填写准确,文字清楚工整,不能涂改;借、贷、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齐全无误。 借款方立借据。借款借据是书面借款凭证,可与借款合同同时签定,也可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时间内,一次或分次订立。 银行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查核对借款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是否无误,是否与借款合同相符。借款申请书审查无误后,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单,由信货员,科(股)长”两签”或行长(主任)”三签”送银行会计部门办理贷款拨入借款方帐户的手续。借款申请书及放款放出通知单经会计部门入帐后,最后一联返回信贷部门作为登记贷款台帐凭证。
一般情况下,银行自受理之日起,会按照法定的答复期限(短期贷款20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130个工作日)为银行信贷部门审议贷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