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若是已婚人士,还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原商业贷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以及购房合同。
三、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五、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的、经过公证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六、原商贷银行出具的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证明。
七、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加盖银行公章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的复印件。
八、用于偿还商转公贷款的银行账户。
九、如果商转公是由借款人先筹集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则还需要提供原商贷结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