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系列文件,就企业如何在“北交所”上市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北交所上市条件主要有两点。
一、新三板企业才能在北交所IPO
《征求意见稿》明确,目前企业想要在北交所申请IPO,必须是新三板企业,而且是“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企业”,符合条件才能申请北交所IPO。
第一、申请北交所IPO企业,必须首先在新三板挂牌,而且挂牌必须满12个月。
第二、申请北交所IPO的“时点”,必须是创新层企业,但并非要求在创新层待够12个月。
按照目前政策,企业可以在挂牌同时申请创新层,但仍然要满足挂牌12个月的要求。
如果企业在挂牌的时候进入基础层,则需要在每年的5月,也即年报公布后的第一周由督导券商申请转层,进入创新层。
这里有一个小技巧,由于只要求在申报材料的时候是“创新层企业”,所以申报基准日可以在成为创新层之前,比如可以用331做申报基准日,由于中间需要中介机构制作申报材料以及内核,需要时间,等相关材料制作完毕,真正申报时间会在5月之后,届时其已经成为了创新层企业,就可以申报。
二、北交所IPO上市满足精选层公开发行条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
“鉴于精选层已经按照注册制精神形成了公开透明、协同高效的审核机制,以及按照总体平移的原则,本次改革没有增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条件,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后,全国股转公司精选层在审项目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注册制要求继续履行审核、注册程序。”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北交所申请IPO上市,其发行条件等同于此前已经公布的“精选层公开发行条件”。
也即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标准一、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标准二、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标准三、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标准四、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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