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代理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获得特批在上海开展人寿保险业务,将保险代理人制度引进国内,改变了之前“守株待兔”、坐等客户上门办理保险的业务模式。多劳多得的薪酬制度,极大提高了保险销售人员的工作动力和服务热情,纷纷变成“流动的销售窗口”主动上门开拓市场,直接服务千家万户,这种主动营销模式极大地促进了保险观念的普及和保险市场的拓展,对中国保险业快速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在保险代理人制度发展的初期,国内各保险公司为更快“跑马圈地”,采取人海战术盲目扩张,对代理人的选拔、培训和管理都还不够严格和精细,逐渐暴露出各种问题:保险代理人进入门槛较低,个人素质参差不齐,保险公司没有进行充分的培训、指导和严格的管理、约束,就放手让代理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要收到保费就好,结果导致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现象比较严重。
如有的代理人不注重自我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采用让人反感的、死缠烂打方式推销保险;有的代理人在开展业务过程没有向客户全面介绍保险产品,故意进行误导,让客户买了并不符合自己需要的保单;有的代理人在卖完亲朋好友的保险后,没有能力去开发陌生人群市场,很快在保险行业流失,造成大量缺乏服务的“孤儿保单”;有的保险代理人频繁在不同保险公司间跳槽,让客户退掉老保单,重新购买其他服务新公司的保单,造成客户利益严重损失……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行业整体形象。
在欧美国家,保险代理人同律师、会计师一样,是具有较高专业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的专业人士。
现在国内的各家保险公司非常重视代理人的专业素质的提高,从代理人的培训到提升客户的服务体验,都有了很大的改观,今后代理人发展方向既是客户的保险专家,理财顾问,还是客户的生活助手。
代理人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着客户的保险服务
由于保险产品的特点,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代理人主动提供咨询和销售,仍将是保险销售特别是复杂产品和产品组合方案销售的主要渠道。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对客户就非常重要。
在现代社会里,我们不可能为了购买一样东西,就把自己训练得百事通,非常万能,这个太累了,也很不现实。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实际上是成本最低,最高效的方式。所以,当我们想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为了买到我们想要的产品,能够量身订做合适自己的保障计划,一定要选择一个靠谱的专业的保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