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相信大多数人都听说过,自从比特币发布以来,受到了全世界投资者的青睐,自此数字货币市场发展迅速,相继出现了以太坊,币安币,狗狗币等主流数字货币。虽然这些数字货币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解决了法定货币不能解决的难题,但是主流数字货价格波动剧烈,且和法定货币兑换渠道不畅,也给当今投资者带来了很多困扰和风险,阻碍了数字货币市场都发展。
正是由于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巨大,动辄一天波动20%也是有可能,虽然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等不可以替代的优势,但是价格的波动不利于其在市场上高效流通。而USTD泰达币就是为了解决数字货币价格剧烈波动而诞生的一种稳定币的数字货币。具体的定义为:USDT是Tether公司发行的以真实等量的美元作为发行储备,将USDT与美元进行一比一锚定,确保USDT与美元的价格保持一致的稳定的数字货币,也一种稳定币。
USDT破解了因数字货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导致的数字货币的价值存储和交易媒介职能弱化问题,被广泛用于数字货币间的交易结算,对整个数字货币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
每个USDT的发行流通均由香港Tether公司持有的美元储备作为1:1的抵押,即1个USDT等于1美元,其价格直接与美元挂钩。USDT可以在任何时候完全兑换成基础的法定货币。如果持有者愿意,还可以兑换成等值的比特币。
那么usdt币有风险吗?答案是肯定的,usdt肯定有风险,现在看来风险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道德方面风险
根据定义,我们知道USDT是tether公司发行的,且每个usdt都会在公司银行账户存入1美元准备金作为发行抵押物。但是Tether公司至今发行超过10亿美元的usdt缺从未公布过usdt储备金的情况,这个疑点从发行至今一直存在。也就是说Tether公司可能超发usdt赚取暴利。
二、市场方面风险
市场方面的风险主要分为两个风险,一是挤兑风险,二是竞争风险。具体情况为,在正常情况下,usdt发行后在数字货币市场流通,不会涉及将usdt从tether公司兑换为美元,投资者对usdt的信任相当于对美元的信任,但是如果投资者一起质疑tether公司没有足够美元储备金保证usdt完全兑付,就会导致信任危机,从而产生恐慌性抛售,也就是挤兑风险。目前稳定币市场发展迅速,各种稳定币层出不穷,也导致了usdt因为其他稳定币的激烈竞争波动剧烈,也就是竞争风险。
三、法律方面风险
由于usdt是一种数字货币,而每个主权国家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政策各有不同,如果某个国家出台对数字货币的打压政策,那么usdt将面临法律方面的风险。
四、网络安全方面风险
由于数字货币依托于互联网而存在,usdt也面临着互联网一样会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usdt可能因为黑客攻击而遭受损失,也可能因为数字货币交易所系统漏洞而产生损失。
很多朋友很关注usdt交易中国合法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usdt交易在中国是不合法的行为。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十多个部门,发布两道虚拟货币禁令:《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和《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 活动的通知》,全面打击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自此以后虚拟货币买卖和挖矿在中国就是违法的行为了。
其中对虚拟货币和相关活动的定性为:
(1)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4)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由此通知我们可以明确知道usdt泰达币是不合法的,希望大家不要违法进行usdt泰达币的炒作。以上就是对usdt泰达币的深度解读,虚拟货币虽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和投资价值,但是我们在投资虚拟货币是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数字货币——USDT的风险探析》王元福,王银枝,裴宝福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央行等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