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子女教育项目选50%扣除和100%扣除都行。
详细解释:
父母可以按自身情况及意愿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
如果父母双方只有一人月工资收入达到纳税起征点(5000元),那自然是由达到达到纳税起征点的一方按100%扣除。
如果父母双方的月工资收入均达到纳税起征点(5000元),那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50%扣除,如此二人都能享受减税优惠。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要点:
一、扣除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才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提醒:
若父母双方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那就是每月扣1000元;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则二人每月分别扣500元。
注意:
1、学历教育
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子女范围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提示:
若是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则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扣除主体
一般是由父母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不过若是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是可以申报的,比照执行。
以上就是“个税子女教育50%和100%哪个好”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