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只要符合以下提取情形之一即可:
1、购房、建房、翻建、大修;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重疾/遭遇事故或灾难);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7、外地户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离开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9、户口迁移出本省;
10、出境定居;
11、退休、离休;
12、在职期间被判刑,刑满释放达法定退休年龄;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注意公积金提取用途不同,金额及次数限制也不一样:
1、购买自住住房
1)购房一次性付款
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四次。
2)购房并使用房贷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2、建房、翻建、大修
公积金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3、无房户支付房租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年房租总额。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月冲: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当月房贷应还款额。
2)年冲:
每年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房贷应还本金。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公积金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该户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6、家庭贫困/治疗重疾/因事故或灾难受损
支持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示:除上述6种情形以外,其余情形提取公积金可以销户全额提取。
公积金提取手续如下:
携带个人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文件选择任意的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即可(支持单位经办人办理或者委托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