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产品属于保险公司的主要盈利工具,是利用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约定保险双方的保障责任和保障义务的。这之中合同的主体责任人包括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人,那么对于它们您是否都了解呢?保险人是指什么人?保险人有什么权利?保险合同中各个责任人之间有什么关系?来看看文章的具体内容分析吧!
一、保险人是指什么人
商业保险产品,它的本质就是保险合同,是按照国家保险法的约定要求保险双方分别承担保费缴纳及保险金给付责任的商业化产品。这类的合同主体之一就是保险人,我们也称之为“承保人”。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对立方。我们可以称之为保险方,它也是承担赔偿责任,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的保险公司。因此,保险人并不是单一的自然人个人,公民个人是不能作为保险方的,需要公司法人。
目前,保险人的具体形式包括了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保险股份公司、国营保险公司、专业自保公司等。
二、保险人有什么权利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我们的保险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了以下六点:
1、有对保险标的的建议权以及检查权;
2、产品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有违约责任的时候,可以增加保险费用或者是直接享受合同免责解除的权利;
3、如果危险增加造成出险率提升的情况的,也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4、有代位赔偿的请求权限;
5、经过被保险人同意的,可以采取安全预防的相关措施;
6、除了合同有具体的对立约定,不然保险标的部分损失的时候,保险人可以无责终止合同,需要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返还收取的保险费用。
三、保险合同中的各责任人有什么关系
在保险合同中的各个责任人,除了保险人之外,还有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这里三者是可以重叠的,比如自己给自己购买的重疾险产品,就可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合一的情况:
1、投保人就是付钱的人;
2、被保险人属于保单合同中承诺的保障的主体,针对这个保障标的发生风险,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的,就属于保险合同的出险,需要保险人赔付保险金。
3、受益人,顾名思义就是保险金额的领取人和使用人。
三者关系就是投保人缴费,让被保险人获得保障,让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出险后拿到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