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注册,填写相关内容。
2.借款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申请,申请成功后不用打印申请表。
3.(1) 借款人完成注册和申请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监护人或者亲属)一起携带各自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 县市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其它有关信息;
(3) 打印并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交学生带回活动中心资助科报到;
(4) 回执单盖章后交学生,并在回执单上标注日期前寄(送)达县市级学生资助中心。
助学贷款资金一般于每年11月底到账。
资料扩展:
为做好202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续贷受理相关事宜,我校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组织各学院召开关于助学贷款的主题班会。各班分别从贷款政策、贷款申请、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就学信息变更及毕业确认、贷款偿还等六个方面进行解读。此外,在班会上还强调了助学贷款的组成和重点内容,极大加深了同学们对助学贷款的了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