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汽车贷款的办理流程:
到银行信贷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汽车消费贷款申请表(自然人)》。
向银行信贷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已婚者还应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证明;
个人的有关收入证明,出租车经营指标等;
消费者与银行的特约经销商所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的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
贷款银行储蓄专柜开出的购车首期存款证明(存折);
其他一些银行所需的相关材料。
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
个人汽车贷款的审批内容:
借款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款能力;
贷款用途是否合规;
借款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合法性;
申请借款的额度、期限等是否符合有关贷款办法和规定;
贷前调查人的调查意见、对借款人资信情况的评价分析以及提出的贷款建议是否准确、合理;
对报批贷款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风险防伪措施是否合规有效;
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申请条件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个人信用良好;
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