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1、已被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等教育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录取单位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以及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3、本专科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周期为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该法案免除了2022年及前几年毕业的贷款学生应在2022年偿还的利息,并将本金延长了一年。《办法》出台后,预计将减少1亿多元利息,可申请延期还款本金2.5亿元。该省超过26万应届和以前的大学毕业生可以从中受益。
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贷款学生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将免收,所有利息将由省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无需申请,经办银行将直接办理。
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免收毕业后进入还款期的2022年个人应付利息;
对历年毕业的贷款学生,免收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应付利息和2022年历年逾期贷款罚息。
如果前一年毕业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发布前已于2022年偿还利息,则利息也将被免除。如果承贷行未进行扣减,则不会扣减相应资金,贷款学生将自行使用;如果经办行已完成扣除操作,经办行将把扣除的利息退还给个人账户。
对于2022年及之前毕业的贷款学生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递延贷款不设罚息和复利,暂时不降低风险等级。
贷款学生在还本宽限期内,不得实行延期还本政策,贷款期限不变;
处于贷款还款期的贷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申请,在2022年将贷款本金的还款期限延长一年。延长的贷款将不受拖欠利息和复利的影响,并且最长贷款期限政策将保持不变。
申请人未提交申请的,按照原合同约定违约偿还贷款本金。通知发布前,部分或全部还本的贷款学生不得申请延期还款。省财政厅已督促承诺银行开通相关申请渠道,并及时通知贷款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提交信用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进行调整。如果受2019冠状病毒疾病影响,贷款学生未能及时还款,经贷款承担银行确认后,相关逾期贷款可能不会被报告为逾期记录,并对提交的贷款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