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对符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规定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发放的人民币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一般助学贷款是指对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新录取学生以及在职深造、再就业培训、出国留学人员发放的商业性人民币贷款。
教育助学贷款一般最长期限不超过8年(含8年,特例可达12年),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适当展期。
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指符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规定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在校学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品德优良、学习认真;
二是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人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三是保证毕业后在贷款未还清前向贷款行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四是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五是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一般助学贷款的对象是指接受各类教育的在校学生、出国留学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在职攻读学位和接受再就业培训的人员。
申请一般助学贷款的借款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二是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愿意接受贷款行信贷、结算监督;
三是出国留学生须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以上就是有关教育助学贷款方面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