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果蔬菜种植业补贴政策:
从事水果、蔬菜(食用菌等)种植的,重点从以下四个环节予以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照4:6比例分担。
(1)土地流转补助
连片集中经营且流转土地20亩以上,或设施种植流转土地10亩以上的,按照每年300元/亩的标准连续补助3年。
(2)苗木一次性补助
露地蔬菜给予200元/亩的补助;设施蔬菜给予500元/亩的补助;乔化果树栽植三年生营养钵大苗(亩栽植不少于80株),给予300元/亩的补助;在水肥条件较好的地块发展矮化果园(亩栽植株数不少于110株),给予500元/亩的补助。
(3)智能系统补助
对采用自动监测温湿度、自动浇水施肥、自动物理杀虫、可视化管理等智能设备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0元。
(4)管护补助
对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应用碳基营养肥、增施有机肥3吨/亩/年)、病虫全程生态防控的家庭农场,按照1000元/亩的标准,连续补助3年。
2.畜禽养殖业补贴政策:
从事畜禽养殖业的,按照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10%予以补助;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生态高效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政办发〔2019〕2号)规定执行。
3.中药材种植业补贴政策:
从事中药材种植的,在落实《铜川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基础上,对推广采用果药套种、粮药套种等新模式的,在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5%。
4.特殊人群创业补贴政策:
支持返乡农民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等人员创办家庭农场,自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