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期购买,将要支付的利息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未确认融资费用——总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应付款 每个月分摊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每个月还贷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二、一次性付清,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另,附件为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汽车的销售统一发票以及购买过程的相关材料 三、企业购买汽车,关于抵税的注意事项:
1、企业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汽车,假定购入生产经营用的运输载重汽车,按照2009年增值税管理暂行条例,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如企业购买的小汽车,是给企业领导人服务的,按照规定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
3、从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自用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取得的、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列明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