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三孩政策的开放,各省市修改了《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产假天数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而产假天数的变化通常意味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变更,各省市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与申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以广东为例,来看看申领生育津贴的新变化。
对于职工而言,其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进行垫付的,一般都是个人提交资料,用人单位进行申领,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 用人单位已经完成生育津贴垫付
用人单位在已经支付了职工的相关生育津贴的情况下,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发生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2】 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发生工作调动且连续缴费
垫付生育津贴的参保单位向发生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用人单位在进行申领生育津贴拨付时,都应当提供以下三类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病历资料;
【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