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产品服务对象为有巨额资金需求的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银团贷款又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是由获准经营贷款业务的一家或数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Banking Group)采用同一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融资的贷款方式。国际银团是由不同国家的多家银行组成的银行集团。 会计科目中所涉及的\”银团贷款\”,编号1324。本科目核算银行作为银团贷款牵头行、参与行按银团贷款协议约定的份额发放的贷款。